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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快媽媽
安姐的女兒嬌嬌是個任性的小女孩,弄得爸爸媽媽都很頭疼。
一次,嬌嬌從外面玩耍回來,涼鞋上沾滿了泥土。安姐讓她把涼鞋拿到衛生間沖一沖。誰知,嬌嬌沒把涼鞋拎進衛生間,而是用水盆接水直接在陽臺上沖洗。陽臺一時間“水漫金山”。
安姐一邊大聲訓斥嬌嬌,一邊手忙腳亂地拿起掃帚、拖把忙乎,而嬌嬌卻嘻嘻哈哈,好像感覺很有趣。因為陽臺不會漏水,安姐沒有急于打斷嬌嬌的惡作劇,而是忙著擦干陽臺的地面。
這一切恰好被嬌嬌爸爸看到了。嬌嬌爸爸對安姐說:“孩子把陽臺弄臟了,媽媽就不應該清理干凈!你急惶惶地拿來拖把和掃帚,進進出出,還把污水帶進客廳,不僅要清掃陽臺,還要打掃客廳。表面上,你在替孩子承擔責任,實際上是讓孩子逃避責任,你應該讓孩子學會為她的行為負責。”
安姐不以為然地說:“孩子小,不懂事,讓她清理,不僅費時費力,還把她自己的衣服弄濕,最后還不得我替她整理、清洗。她這一折騰,最主要的是還耽誤了做功課的時間。”
嬌嬌爸爸有點生氣地說:“你這不是疼孩子,這是縱容孩子的任性,像今天這樣孩子故意在陽臺上玩水,她應該意識后面的麻煩!”
安姐說:“小孩子嘛,哪有這么多規矩。等她大了自然就會懂事。”
其實,安姐雖然發現問題的根源是因為對女兒過度溺愛,但是卻沒有讓女兒為自己的任性付出過代價。結果,由于媽媽的嬌慣和縱容,嬌嬌依然我行我素,不時地為媽媽制造些麻煩,這不能不說是教育上的失誤。
專家點評
孩子不知道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其原因在父母的教育上:
1.父母替孩子承擔責任
許多父母不愿讓孩子去承擔自己的責任,偏偏喜歡替孩子包辦一切。父母愛自己的孩子是正確的,但不能事事都替孩子做。對孩子的任何要求都不拒絕,孩子就喜歡依賴父母,自然就不知道如何去承擔責任。
巧巧又把玻璃杯摔了,媽媽雖然生氣,但還是對巧巧說:“你怎么不小心點兒?快走開,小心被玻璃割傷!”然后,媽媽把碎片掃了,并把地給拖干凈了。而巧巧呢?坐在沙發上,看著媽媽做這一切。
媽媽做好以后,告訴巧巧:“媽媽不是說過嗎?玻璃杯和碗容易摔破,拿時要小心,可你怎么還是三天兩頭地打破東西呀?”
巧巧聽著媽媽的話,頭低了下來。
看到女兒那副可憐樣,媽媽心軟了,又重新給巧巧倒了一杯牛奶,遞給她:“喝吧,要記著媽媽的話啊!”
巧巧點著頭“嗯”了一聲。
誰知過了幾天,巧巧又把吃飯的碗給打破了,媽媽又是一通忙碌。當媽媽再次提醒她要小心時,巧巧仍然只是“嗯”了一聲。
2.沒有給孩子獨立做事的機會
當孩子有了第一次我愿意做、我會做的表示時,正是孩子獨立意識和自信態度表現的萌芽,這時候,如果家長拒絕孩子,替代孩子,等于“扼殺”了孩子獨立做事的機會,這就好像是孩子掉進了父母設置的“溫柔陷阱”,讓孩子連動手的機會都沒有,更何談獨立承擔責任?
這樣孩子在做事時真的遇到了困難和麻煩,孩子就會退縮,就會想到讓父母來幫助自己,替自己承擔責任。
“懶”媽媽心得
為人父母,總希望自己的孩子聽話、少犯錯,但是,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,總會伴隨著這樣或那樣的錯誤,父母能做的,只是讓孩子為自己所犯的錯誤付出一定的代價,從而認清自己錯在哪里,避免再犯。只有這樣,孩子才能成長為一個敢于改正錯誤,并能主動承擔責任的人。那么,引導孩子主動承擔責任,讓父母可以成為“懶媽媽”,不再為孩子承擔責任,有什么方法和技巧呢?
心得1:孩子自己的事讓他自己負責
曾有一位博士的孩子,一個學期丟了8個小黃帽。這位博士對此很傷腦筋。只好求助于一位研究青少年問題的專家。
專家問:“是不是孩子丟一個你就給買一個?”
博士說:“是這樣的。”
專家說:“這就是問題的關鍵。丟了馬上就會有新的,他一點壓力也沒有,怎么能不丟呢?”
專家給他出招:“如果孩子再丟了小黃帽,讓他自己去找。如若找不到,只好自己光著腦袋去學校,老師批評也是他自己的事情。要買,也由他自己用零花錢去買。沒有零花錢,取消他一個最喜歡的項目。這樣孩子才知道犯錯要承擔后果。”
博士照著專家的話去做,結果,孩子再沒有丟過小黃帽。
專家的招數實際上是一種“自然懲罰”法。自然懲罰法是指在孩子犯錯后,不用語言批評或行為處罰,只需讓孩子去承擔他的錯誤所帶來的后果就行了。
北京有個初中生,在一次“我有什么責任”的主題班會活動后,他開始思考這個過去很少去想的問題。是呀,以前上學遲到我總是責怪父母,怪媽媽沒有叫我起床,作業出現錯誤,怪爸爸沒有給我檢查,實際上,最應該怪的人是自己呀!從那以后,這個孩子經常用“我有什么責任”來提醒自己,當他考試失利時,他不會再責怪父親沒有輔導自己,不再責怪老師偏心,不再責怪媽媽沒有讓他吃飽早飯,只會責怪自己沒有好好復習,考試時過于粗心等,這樣,這個孩子的學習成績慢慢提高了,做事的意志力也得到了加強。
事實正是如此,孩子只有學會了對自己的事情負責,才能逐步發展為對家庭、對他人、對社會負責。
心得2:孩子犯錯讓他自己承擔結果
孩子做了錯事,許多父母出于疼愛孩子而為孩子收拾殘局。但是,這種“疼愛”不是真正的疼愛,它不能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過失,不能讓孩子從中獲得應有的經驗和教訓,更不能幫助孩子樹立起對自己言行的責任感,這只能是害了孩子。
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,媽媽應當讓孩子自己去承擔錯誤的結果,讓孩子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,這樣才能避免以后重蹈覆轍。
日本眾議院議員藤山愛一郎先生,曾回憶他母親的教育方法,其中有一段是說到他在幼兒園的事情:“那時候父親還沒有發展出現在的事業,所以我經常受母親吩咐,到赤板溜池一個叫古渡屋的漿洗店,或是日本轎木原店的煎餅店,辦事情或買東西,我經常都會弄錯,可是母親從不生氣,只叫我明天務必再去一次,然后什么都沒說。為了防范又弄錯或是忘記,我便把要辦的事情記在紙上,第二天帶著出門。”
藤山先生的母親當然不懂心理學,但她卻很了解孩子心理的微妙,是個優秀的媽媽。如果花了工夫卻沒有完成,還被大人責罵,即使是孩子也會有不悅之色。另外,如果被母親責罵,孩子可能就沒有反省錯誤的心情,與其大聲斥責,不如和顏悅色令其再做一遍。
年幼的藤山把要辦的事情記在紙上,然后帶著出門。
如果當時藤山的母親在藤山出門前再三叮囑,后來的結果會是什么呢?孩子若不斷被大人吩咐做這做那,辦事時只會因循大人的叮囑,便不會用自己的腦袋去思考問題,一旦忘了耳邊的吩咐,同樣的錯誤便會一犯再犯。
可見,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,能讓孩子看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帶來的壞結果,知道做錯事要負責任,以后就會注意自己的行為。即使是做了錯事,孩子也能自然而然地去承擔責任,并不推卸責任,或者怨天尤人,這對孩子的成長和今后的發展都是很有幫助的。
心得3:讓孩子為自己的選擇負責
南昌市有一位家喻戶曉的媽媽叫吳康萍,作為江西省圖書館的一名普通館員,吳康萍成功地培養了一雙德智兼備的女兒——大女兒曹力鷗從清華大學畢業后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攻讀博士,小女兒曹力鯤從東南大學畢業后赴美國德州大學攻讀雙碩士學位。
在孩子年幼的時候,吳康萍就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培養孩子們的責任心。
有一次,老大曹力鷗上小學四年級時,吳康萍托人從外地買了一雙漂亮的小皮鞋,曹力鷗一見到漂亮的皮鞋,就想穿著去上學。但是,這天天氣陰沉沉的,好像要下雨。媽媽勸她不要穿。但是,曹力鷗就是想穿。于是,吳康萍厲聲地問道:“你能對新鞋負責嗎?”沒想到曹力鷗大聲地回答:“能!”
于是,吳康萍就不再阻攔。
果然,放學的時候,天下起了大雨。曹力鷗回家的時候,竟然是打著赤腳。
原來,為了對新鞋子負責,曹力鷗毫不猶豫地脫下新鞋放進書包,自己則赤腳蹚水回家。
曹力鷗這種負責任的精神就來自于媽媽的信任,媽媽所給予的充分的自主選擇權。
現在的孩子大多嬌生慣養,而嬌生慣養的背后,是責任意識的淡漠。可見,責任感的培養,必須從小抓起。
孩子做事,往往更多地重視行為過程本身,而不太重視行為結果。因此,要培養孩子的責任感,必須讓孩子對自己的選擇及行為結果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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